XXX 年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 doc 中国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有关规定,2025 年自治区部分机关、参照公务员法治理的单位实行公布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方法,面对社会公布考试录用 9514 名(不含现场报名的招录职位人数)主任科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
一、招考对象、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1、新疆户籍、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在 2025 年 8 月 18日资格审查前取得毕业证书),部分职位户籍不限(详见职位表备注栏说明);2、新疆全日制一般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3、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打算理想者、三支一扶人员和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的干部配偶;5、具有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6、援疆干部的配偶、子女;7、选调生岗位除自治区部分高校、地州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团委组织举荐报名外,区外全日制一般高校 2025 年应届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可报考
上述各类人员应是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畴:1、自治区统一选派充实到乡镇工作未满服务期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6、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三年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