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示范文本)1.1 委托代建合同书委托人:北京市进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建人: 使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市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投资控制金额: (万元)(以代建人投标报价为准)工程质量标准: 代建管理期限: 个日历天四、代建管理费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2、委托代建合同书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中标通知书6、投标书及其附件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8、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9、标准、法律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中给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根据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九、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十、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 份。委托人:(签章) 代建人:(签章) 使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地址: 地址: 地址:邮编: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于 年 月 日1.2 通用合同条款第一章 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第一条 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给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任务的一方。(3)“代建人”是指根据代建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4)“使用人”是指对代建项目提出使用功能,协助代建人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在项目建成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一方。(5)“项目经理部”是指由代建人组建实施具体代建工作的机构。 (6)“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