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纠正措施控制法律规范文件编号版本号修改号QD10.2.1-2025A01 目的对实际存在的或潜在的不符合品、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事件,尽可能及时进行事故调查,消除现存或潜在不合格原因,实行有效控制措施,防止事件扩大和减少事故损失,并做好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降低同类事故发生的机率,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和防止不符合的产生。2 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及不符合所实行的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3 术语和定义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与工作相关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损害或人身损害(无论严重程度)、或者死亡的情况。事故:是一种发生财产损失、人身损害、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紧急情况:是一种特别类型的事件。不符合或不合格:未满足要求。其它术语定义见 GB/T28001-2025 。4 职责 3.1 环品部负责 QMS/EMS/SMS 管理体系中管理类事件调查,不合格项纠正、预防措施的组织、协调、验证归口管理工作。3.2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不符合事件调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组织、协调、验证工作。3.3 各责任部门负责自身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工作。5 内容及要求5.1 不合格的响应应对5.1.1 质量不合格及其隐患监测和测量的结果超过国家的地方的污染排放标准的;出现意外事件和紧急情况;内审、外审、管理评审及自检提出的问题;经确认的相关方提出的投诉;产品交付安全质量持续不合格;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顾客抱怨;服务过程中出现严重遗漏、差错;供方产品或供方服务出现安全或环保严重不合格项;生产运作中的质量隐患、相关方提出的质量隐患、公司职能部门在本部门工作中发现的质量隐患,与质量有关的其他不符合项。5.1.2 环境不合格发生有关质量环境社会影响较重的事故事件;出现严重环境污染与破坏的行为;严重违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方针、目标和指标、(管理)方案的实施中出现严重偏差。5.1.3 实行措施予以控制和纠正不合格,处置所产生的后果,包括减轻有害的环境影响。5.2 原因分析措施需求评价应针对已存在或潜在的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评价消除不合格原因的措施需求,应与已存在或潜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及伴随的影响相适应;以避开由此产生的质量环境风险机会的影响。5.2.1 产品安全质量不合格评审 根据有关安全、质量监督局检查、验收、分析会议提供的有关信息,由安品部组织有关部门对产生的不合格项评审确定,并就不合格项对产品安全及环保影响严重性进行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