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与适用范围1
1 本程序阐述了对附件修理维修记录的填写、归档、保存的管理规定
2 本程序适用于质量部、基地维修部、航空器材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
3 程序属性□ CCAR121□ CCAR145 航线■ CCAR145 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
1 AC-145-4“维修记录与报告表格填写指南”2
2 《维修管理手册》“维修记录与报告”3术语和定义附件修理记录:是指对航空器附件的运行状态和完成的维修活动进行客观记载的各种形式的文件资料,是表明航空器及航空器附件适航状态和营运人落实航空器的适航责任的重要手段
1 所需的人员岗位4
1附件修理人员、工艺工程师、维修调度员4
2维修记录管理人员4
3航材库管理人员4
1各维修单位:a)负责维修记录的填写;b)负责保存附件《索赔/送修理合同》、附件工作单、AAC-038 表和附件修理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2航空器材部:负责保存附件修理报告和附件维修放行记录 AAC-038 表的原件
5附件修理维修记录管理的规定5
1 实施任何修理工作都应当保存维修记录,维修记录应当包括如下信息和内容:5
1基本信息:索赔/送修合同号、生产指令号、修理件的名称、件号、序号、工作者、维修依据手册和文件、日期等
2维修记录形式:填写完整的工作单卡、发现的缺陷和实行的措施、换件记录、执行的适航指令和服务通告清单、测试记录、维修放行证明、重要修理和改装记录等
2维修记录的保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5
1维修记录应当避开水、火、丢失等造成的损失
2使用计算机系统保存维修记录应当建立有效的备份系统及安全保护措施,防止磁化、病毒和未经授权的人员更改
3附件修理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 年
3 维修记录的填写必须满足《维修管理手册》“维修记录与报告”的要求
6附件修理的维修记录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