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备中小修费用管理办法(试行)(2025 年 4 月发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设备中小修费用的管理,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权限,法律规范设备中小修费用的使用,让有限的设备中小修费用发挥最大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设备中小修费用使用部门,各子公司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二章 术语和定义第三条 设备中小修费用设备中小修费用即固定资产维修费用,以下简称“维修费用”,列支范围包括:设备维修配件采购、设备委外维修、办公设备和信息化设施维修、动能设施维修、房屋基建维修、TPM 推动等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第四条 装备工程部(一)负责维修费用的归口管理,负责制定公司维修费用管理制度
(二)负责审核和汇总使用单位提出的年度维修费用预算
(三)负责对公司下达的维修费用指标进行二次分配到各相关单位
(四)负责维修费用使用的立项审批
(五)负责公共部分房屋建筑物维护维修
(六)负责对维修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七)参加使用单位组织的维修项目和配件采购的招议标
(八)负责房屋建筑零星维修招投标审核
第五条 使用单位(一)负责本单位维修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二)负责编制本单位的设备维修费用年度预算(含半年度等阶段预算),负责根据公司下达维修费用指标修订维修费用预算明细
(三)负责签订和执行本单位设备维修及配件采购合同
(四)负责本单位维修项目和配件采购的招议标
(五)负责向装备工程部定期报告维修费用的使用动态和维修合同台帐
第六条 信息技术部负责职能部门办公电子设备和信息化设施维修费的使用和管理
第七条 资本与财务部(一)负责下达和调整公司设备维修费用指标(年度、半年度)
(二)负责根据维修合同支付维修费用
(三)参加维修项目和配件采购的招议标
第八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部(一)负责审计维修和配件采购合同
(二)参加维修项目和配件采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