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队灭火战斗条令公安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安消防队是一支军事化的同火灾作斗争的队伍,必须有效地组织和进行火灾的扑救工作,减少火灾危害,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二条 公安消防队要立足于现有的器材装备,积极加强现代化建设
在灭火战斗中,必须坚持速战速决和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机动灵活地运用灭火战术,有效地扑灭火灾
第三条 公安消防队在灭火战斗中,必须统一指挥
当有专职、义务消防队和群众参加扑救工作时,应组织好相互之间的协同作战,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灭火战斗
第四条 公安消防队指战员在灭火战斗中,要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纪律,发扬机智勇敢、雷厉风行的作风,充分发挥队伍的战斗威力
第五条 公安消防队在灭火战斗中,要做好宣传鼓动和后勤保障工作
干部、战士要团结一致,克服困难,注意安全,胜利地完成灭火战斗任务
第二章 任务与要求 第六条 公安消防队在灭火战斗中的任务是:迅速扑灭火灾,积极抢救人命,保护和疏散物资
第七条 公安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必须迅速、安全地奔赴火场
在出动途中遇到另一起火灾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实行扑救措施,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第八条 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必须立即进行灭火战斗准备,尽快查明情况,果断确定灭火方案,迅速投入战斗
第九条 公安消防队在灭火战斗中,必须加强第一出动,运用先控制、后消灭的战术原则,打快攻,打近战
根据火场的不同情况,适时地分别实行堵截包围、内外夹攻、上下合击、重点突破、逐片消灭等方法,夺取灭火战斗的主动权
第十条 公安消防队在灭火战斗中,要正确地推断火场情况,实行有效的扑救措施,不断地进行火情侦察
要查明: (一)火源位置、燃烧物质的性能、燃烧的范围和火势蔓延的主要方向; (二)是否有人受到火势的威胁,其所在地点和抢救的通路; (三)有无爆炸、毒害、触电和房屋倒塌的危险; (四)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