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总承包的管理职责和总包管理费的标准对大型工程,总承包单位对专业分包单位进行配合协调
这些单位中,除了业主指定专业分包单位外,尚包括为政府部门或公用事业单位提供照管服务,包括各类水管线、电力供应干线、煤气管线等接驳
由总承包人对专业指定分包人协调管理工作作了如下约定:1、总承包人须对整个项目(包括指定分包人所进行的工程)负责,应迅速将业主或业主方发给他的工程指令中有关分包工程的部分传送给另行分包人,并确保该类指令迅速得到执行
同时,总承包人应组织和主持所有指定分包人之间会议,并在此类会议后三天之内,将会议纪要副本提交建设单位和其他顾问单位
2、总承包人必须免费向专业承包人提供总承包人已在现场设置的所有合理的设施,以便专业承包人能够顺利开展他们的工作
这些基本的设施包括以下所列项目:A
向专业承包人提供在施工场地内现成的并能独立使用的施工机械,升降设备、贮存仓库等辅助设施及临时设施,并协助卸下指定分包的施工机械和物料
总承包人须作好安排,以便专业承包人能与其共同使用现场的通道与场地(包括现场已辅设的脚手架),并应向专业承包人提供合理的施工作业空间
专业承包人施工与照明用电、施工用水,并供应其调试所需的负荷(总承包人应在每一层楼面标高处提供临时供电中心)
负责清理专业承包人按指定堆放场地上遗留的垃圾与废料
向专业承包人提供其所需的标高、定位点、线等
3、总承包人须对工程的整体进度负责,熟悉各专业承包工程的具体要求,尤其是对那些影响施工进度的分项工程须特别注意
并应要求各专业承包人提供专业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与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程序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找出解决的办法
4、总承包人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专业承包人联系,以求了解专业承包人在该分项工程上的特别要求,如开槽、预留孔洞、预埋件等,并在每次浇筑混凝土前请专业承包人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