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实施电子化招投标及计算机辅助评标有关事宜的通知各设区市招标办、有形建筑市场,省冶金、农垦、南昌铁路建管站(办),南昌经济(高新)开发区招标办:《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25]1 号,以下简称新《评标办法》)已印发,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为全面贯彻执行新《评标办法》,以及全面推广运用电子化招投标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化招评标系统),与新《评标办法》相配套使用的电子化招评标系统已改版完毕,将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开始同步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在我省设区市全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的通知》(赣建招标[2025]09 号)文件在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及计算机辅助评标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附件中的《电子化专用示范格式文本》已无法与新《评标办法》配套使用,因此,根据新《评标办法》的要求对原电子化招标纸质专用格式文本进行了改版(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赣建招标[2025]09 号文件以及与其相关的有关文件仍继续执行。二、已推广运用及完成试运行电子化招评标系统的设区市和县(市),请继续做好全面推广运用电子化招评标系统的工作,在 2025 年 6 月 15 日前与我办联系,以便安排软件系统开发单位免费上门安装适应新《评标办法》的电子化招评标系统,并进行调试和培训。同时,请作好全面贯彻执行新《评标办法》和与其配套使用的电子化招评标系统的各项准备工作。尚未试运行的设区市和县(市),直接使用改版后的电子化招评标系统进行试运行。三、电子化招评标系统软件开发单位,在对新《评标办法》和《示范格式文本》系统软件升级、改版过程中,应集中人力、物力,科学的安排工作进度,控制好时间节点,保证在 6 月 20 日前完成软件升级和调试工作,7 月 1 日前完成所有交易中心的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各设区市和县(市)在推广运用期间如发现问题,请直接向我办反馈。专此通知。附件一、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电子化招标纸质专用格式);附件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技术标纸质专用格式);附件三、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商务标纸质专用格式)。二○一○年六月四日附件一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八江西省房屋建筑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