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为了促进生产,提高劳务队施工生产积极性,确保生产经营任务得完成,提高企业法律规范程度,加强项目得劳务管理工作,促进劳务队伍与劳务工得稳定,打造稳定与谐得项目,尊重劳动工作人员得合法权益,确保劳务工身心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项目得施工进度,
结合施工场地项目劳务管理工作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由用工管理部门负责,各项目劳务管理小组实施
一、用工管理部门职责
1、公司成立专门用工管理部门,公司副经理负责为第一责任人,统一管理各项目劳务用工招聘,调配,督促检查各项目日常劳务管理(备案,普法培训,合同签订,人员流动,考勤工资等)
2、负责各项目得劳务分包合同得签订以及合同履约情况得统计
监督项目工资得发放以及记录得留存
3、劳务纠纷得预防、解决
二、招工条件1、用工管理部门负责民工得招募,成立民工资料库
2、工人要求 18-55 周岁,证件齐全,无不良记录,能吃苦耐劳,有一定得劳动技能(钢筋绑扎,砌筑,抹灰等)
特种作业岗位须聘用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得劳务工、3、应聘人员录用前须进行健康检查,被录用人有严重(传染)疾病得,取消录用资格;4、帮助项目部成立劳务管理小组,并对小组成员作具体得分工,明确各人得管理目标与责任
在公司用工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由项目经理与劳动力管理员,各工长,项目财务组成
三、劳动合同签订1、对于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得农民工,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活动
2、劳务工人自进场之日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工人、财务各留一份,明确其工作范围及工资标准(以市场价格为标准),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时间(每月 10 日),双方得权责并按项目部要求详细填写相关资料备案
3、新进场工人由劳动力管理指导,进行合同得签订
四、考勤制度1、考勤就是发放工资得依据之一,安排专门人员(各工长)负责劳务工得考勤,对劳务工人每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