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探单位探采一体化的难点与对策勘探单位探采一体化的难点与对策 【摘要】 “探采结合”是我国矿业未来的进展方向
实现探采一体化的主要途径有:一是地勘单位组建矿业公司,就是由地勘单位在自己拥有的矿业权基础上,自己筹措资金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二是矿山企业进入矿产勘查领域,由“采”反过来“探”,就是矿业开发集团出资先进行资源勘探,然后再进行开发;三是地勘单位与矿山企业联合协作,就是由地勘单位用自己的矿业权和勘探成果与矿业公司进行合作,一方出成果一方出资金,约定利益分成进行矿业开发
【关键词】 探采一体化 难点 对策 途径 探采一体化是指勘探单位在探矿权范围内,在获得勘探成果后进行开采,实现产业链的延伸
探采一体化有利于地质成果商品化的实现,有利于推动矿业经济的壮大与可持续进展
从学者到政府都广泛认同这一观点
但是探采一体化的现状与进展,却并不顺利,尽管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却并没有出现让人喜悦的局面,这其中的难点是什么呢,又如何才能突破探采一体化过程中的种种困扰呢
一、探采一体化面临的难点 1、掌握的优质矿权不多 从上世纪 90 年代到本世纪初,地勘行业伴随整个矿业市场进入一个较长的低谷期,地勘作用淡化,许多地勘单位为了生存纷纷转行,地质找矿工作未能持续有效开展,全国新增矿产储量及新增矿产地为数甚少
地质单位以往探明的矿产地几乎全都上交国家或落入他人之手,自身在手矿权为数不多;后来申请登记矿权受地方各种因素制约甚难获得,即使获准登记的区块,也多属“鸡肋”:找矿难度大,突破希望小,能够有潜力实现开发利用的为数不多
2、用于开采的资金严重不足 资金实力不足是地勘队伍想进行开采的一道难关
矿业产业上下游分割的现状使矿业开发的利润主要体现在采矿环节,长期以来地勘单位只勘探不开发,只找矿不办矿,资源上交国家后交于开矿企业,产业链条被人为隔断,地勘单位只能拿到劳务费,充当“打工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