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防水水泥砂浆防水层质量验收的法律规范地下防水水泥砂浆防水层质量验收法律规范是什么
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
水泥砂浆防水层 4
1、本节适用于混凝土或砌体结构的基层上采纳多层抹面的水泥砂浆防水层
不适用环境有侵蚀性、持续振动或温度高于 80℃的地下工程
2、普通水泥砂浆防水层的配合比应按表 4
2 选用;掺外加剂、掺合料、聚合物水泥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所接材料的规定
3、水泥砂浆防水层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32
5 级,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水泥; 2、砂宜采纳中砂,粒径 3mm 以下,含泥量不得大于 1%,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不得大于 1%; 3、水应采纳不含有害物质的干净水; 4、聚合物乳液的外观质量,无颗粒、异物和凝固物; 5、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及以上的质量要求
4、水泥砂浆防水层的基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砂浆铺抹前,基层的混凝土和砌筑砂浆强度应不低于设计值的 80%; 2、基层表面应坚实、平整、粗糙、干净,并充分湿、润,无积水; 3、基层表面的孔洞、缝隙应用与防水层相同的砂浆填塞抹平
5、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层铺抹或喷涂,铺抹时应压实、抹平和表面压光; 2、防水层各层应紧密贴合,每层宜连续施工,必须留施工缝时应采纳阶梯玻形搓,但离开阴阳角处不得小于200mm; 3、防水层的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形; 4、水泥砂浆终凝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温度不宜低于5℃并保持湿润,养护时间不得少于 14d
6、水泥砂浆防水层的施工质量检验数量,应按施工面积每 100㎡抽查 1 处,每处 10㎡,且不得少于、3 处
7、水泥砂浆防水层的原材料及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计量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