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一、《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 4 部分:作业区》(GB5768.4-2025).....2二、《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法律规范》(GA/T 900-2025).........36三、《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法律规范》(GB 51038-2025).....49四、《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要求》(DB11/ 854-2025).......53五、《占道作业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指引》(深圳 2025).....................60六、《重庆市占道施工交通组织设计法律规范》(征求意见稿 2025)....77一、《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 4 部分:作业区》(GB5768.4-2025)4.作业区组成4.1 作业区由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六个区域组成,如图 1 所示。a) 占用车行道的作业区 b)占用路肩的作业区图 1 作业区组成图S——警告区LS——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H——缓冲区G——工作区LX——下游过渡区Z——终止区4.2 作业区的限速值不应大于表 1 规定的值,限速过渡的差不宜超过20km/h,可按每 200m 降 20km/h 设置。表 1 作业区限速值设计速度(km/h)限速值(km/h)12080100708060604050,40,303020204.3 警告区的长度不应小于表 2 的规定。表 2 警告区最小长度设计速度(km/h)城市道路作业区/m120-10010008010060405040404030402040注:城市道路上平面交叉口间距小于表中的数值时,以平面交叉口为起点设置警告区。4.4 上游过渡区长度根据作业占用道路宽度和设计车速确定,取值宜根据GB5768.3 渐变段长度的规定。当作业区位于隧道内时,上游过渡区应适当延长。作业区位于路肩时,上游过渡区长度可按以上数值的三分之一选取。4.5 缓冲区的长度宜大于表 3 的规定。表 3 缓冲区的最小长度限制速度(km/h)缓冲区长度/m20、301540406080801204.6 工作区长度应综合考虑交通延误和作业经济性确定。4.7 下游过渡区的长度不应小于道路缩减宽度。4.8 终止区最小长度应根据表4选取。表 4 终止区的最小长度限制速度(km/h)终止区长度/m≤4010~30﹥40305.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5.1 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5.1.1 一般规定5.1.1.1 由于道路作业而设置的临时警告和指路标志,底色为橙色或荧光橙色;临时指示和禁令标志,底色不变。照明条件不好、能见度差的作业区,临时警告和指路标志底色宜采纳荧光橙色。作业区临时标志均可采纳主动发光标志。5.1.1.2 作业区交通标志宜采纳 GB/T183-2025 中Ⅴ类、Ⅳ类反光膜。5.1.1.3 设置于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