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 定义需要重新定义的词语和新定义的的词语:现行消耗量定额 :是指在招标截止时间 28 日前已由工程所 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发文实施的各类市政工程、房屋建筑消耗量定额及费用标准。 与投标价格水平相一致 :是指采纳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相一 致、人材机价格水平与投标报价水平相一致(如出现投标报价中未有材料,则以现场签证或参照同期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价为依据)、管理费及利润的优惠幅度(比例)相一致。2 合同文件及解释2.1 合同文件及优先顺序 组成本合同其他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协议书 ; ( 2 )中标通知书;( 3 )专用条款;( 4 )通用条款;( 5 )招标文 件(含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 6 ) 标准、法律规范及有关技 术文件;( 7 )图纸;( 8 )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 9 )发包人 与监理公司的委托合同。3 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法律规范3.3 约定适用的标准、法律规范的名称: 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法律规范》。自招标截止时间 28 日前以后由工程所 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实施的各类市政工程、房屋建筑消耗量定额及费用标准不适用于本合同。4 通讯联络4.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所有通讯应发送至以下通讯地址,直到某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为止。发 包 人: 通讯地址: 收 件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承 包 人: 通讯地址: 收 件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收 件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 收 件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14 发包人14.1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 / 。(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施工用水、用电、通讯线路接驳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其发生费用及施工中用水、用电、通讯线路接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含在合同价中 。 (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 施工场地与城市公共道路已开通,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 (4)提供资料的时间: 合同签订三日内。 (5)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