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合同甲方: ***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作为 ****** 会馆工程 项目的总承包商,将该工程的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交由乙方承包,与乙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会馆工程 1.2 工程地点:天津 *** 1.3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 *** 商业中心会馆工程的基坑支护及降 水等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分部分项详见本合同附件 1 )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包施工用动力能源、包手推车、包材料损耗、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施工措施、包测量放线、包成品保护、包场内运输(材料及机具设备)、包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包劳保用品及福利、包社会医疗及养老保险、包物价上涨、包工人食宿及生活水电费等。1.5 承包范围及方式的其他约定 局部施工作业部位需搭设操作平台及围护设施、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对地下管网造成损坏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补救措施、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基坑支护失效、周围环境和水文地质情况可能出现不良影响而实行的技术措施、按法律规范进行的抗拔试验和对锚喷厚度的检测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得另行计价。第二条:合同价款、支付及结算2.1 合同单价根据以下第 B 种计价方式:A.按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计算; B.按附件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计价。合同总价款(暂定)¥: 335597.50 万元,大写:叁拾叁万伍千伍佰玖拾柒元伍角合同单价均包含以下工作内容,不再另行计价:(1) 乙方劳保用品、生产工具、自身队伍人员的保险、医疗费。(2) 甲供材料的二次转运及保管工作。(3) 现场的保卫及清理工作。2.2 计算方式:依据实际施工图、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和2025 年 天津 市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计算工程量,以甲方实际确认的工程量为准。2.3 工程款支付:(1) 乙方在每月 15 日上报当月完成进度节点产值交甲方审核,甲方于 50 天内向乙方支付审定量的 60%。(2) 甲方在每月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当月对乙方的各项扣款,所有因违反本合同条款产生的扣款、罚款,甲方出具书面通知,无需乙方签字即可直接扣出。(3) 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至合格工程量的 80 %,经甲方、监理及业主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手续后 60 天内付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