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基建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规程JSHC-ZD-03发放号:版 次:第 A 版批 准:发布日期:2025 年 3 月 28 日 实施日期:2025 年 3 月 28 日1、目的为了保证承接的基建工程造价咨询按时按质交付,特制定本规程。2、范围 适用于承办的基建工程预决算、工程决算审核、工程标底编制。3、职责造价师负责基建工程的预决算、工程审核、标底编制;造价咨询部经理负责造价编审文件的审核;技术负责人负责造价编审文件的复核;公司法人负责造价编审文件的批准。4、工作程序造价咨询项目实施流程图 1、所有联系必须通过甲方进行,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若甲方 能到场,必须征得甲同意,方可和乙方单独接触; 2、重大事项,如取费、签证(签证具体金额一般不得超过 1000 元) 等独立练习费金额较大者,有争议者,必须向部主任和分管领导汇 报,不可擅定。 3、甲方提出的要求,应视其情况,向部主任或分管领导汇报,以决 定其可行性。4、已初审项目,一定要从严掌握。5、定案前应视项目情况,提前 1-7 天通知复核人。4.1 受理委托4.1.1 公司在接到委托单位的书面或口头申请之后,质量控制部安排有关工作人员了解清楚委托单位有关情况:委托单位的要求与联系方法等;施工单位的经济性质(全民、集体)、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开竣工起迄日期及合同类别(双包合同、包清工合同、一次性包死合同、招标合同或议标合同);工程款结算情况,已支付工程款多少(如尚未结付清,委托单位应在审计验证终了前暂缓结清);审查资料的完整性,包括合同、工程预、结算,图纸(施工图、竣工图),项目接洽签定合同合同登记项目分配项目登记资料接收项目计划执行项目实施项目协调初稿复核、复审核定签字初稿送甲方征求意见审核报告收 费立卷归档收费计划执行报告后一周项目核定、盖章、签字、登记工程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过程签证单、工程量及钢筋底稿等;三材(钢材、水泥、木材)等材料提供情况(材料是甲方提供的还是已方自行采购的,及甲方提供的材料数量、规格、价格);委托项目曾否经过其他部门验证,有关部门验证的意见,处理的情况,再委托的原因和要求。4.1.2 对同意接受委托的项目应与委托单位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一般应具备下列内容:委托、受托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和负责人姓名;工程项目名称、面积和原决算的造价、工期及竣工起迄日期;适用法律法规;收费标准、方式;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4.1.3 合同双方签单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