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登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纳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纳其他攀登设施。3.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4.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别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5.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6.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 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 30cm 为宜,不得有缺档。7.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 1 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8.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 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9.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 50cm,支撑应采纳不小于∟70×6 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 1~1.5m 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 m 为宜。超过2 m 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 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10.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对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被交底人:交底人: 安全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