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专家逐条解读,必学!(上) 新《建筑建筑面积计算法律规范》变化非常大大,对当前很多“偷面积”的绝招有秒杀力,为让从事房地产研发工作的朋友不违反法律规范,不触红线,尽可能的偷面积。特邀请专家对《新建筑面积计算法律规范》进行逐条解读,希望大家喜爱:第一部分:新面积法律规范编制原则修订总体原则1、 适用范围:增加了“建设全过程”。本次修订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建设全过程,规划、设计、施工、竣工结算等。但房屋产权面积不适用于本法律规范;2、阳台面积计算以主体结构为主的原则;3、可以利用(不论设计是否明确利用)的建筑空间都计算建筑面积,取消设计加以利用的说法;4、一般计算原则:本法律规范中,一般的取定顺序是: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计算面积;有底板的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按底板计算面积(室外走廊、架空走廊);底板也不利于计算的,则取顶盖(车棚、货棚等)。主体结构外的附属设施按结构底板计算面积;5、本法律规范涉及的所有建筑部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法律规范的要求。第二部分:新面积法律规范修订的内容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面积计算;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走廊等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第三部分:新面积法律规范术语解释旧版法律规范删除的术语:回廊、围护性幕墙、装饰性幕墙、眺望间、永久性顶盖。删除了按使用功能命名的术语。新版法律规范新增的术语:建筑面积、建筑空间、结构净高、结构层、门廊、楼梯、主体结构、露台、台阶。修改的部分原有术语:层高、架空层、走廊、阳台、飘窗、骑楼、过街楼等。1.新增术语明确了栏杆、栏板等不属于围护结构。围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主体结构即我们俗称的承重结构或受力体系,是承受“所有上部荷载”的体系。台阶是指建筑物出入口不同标高地面或同楼层不同标高处设置的供人行走的阶梯式连接构件。室外台阶还包括与建筑物出入口连接处的平台。2.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