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项目报建/报批、取证工作规程1.0 目的明确开发项目报建/报批、取证范围、条件、法律、法规依据,以利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开发项目全过程的报建/报批、取证工作的管理。3.0 职责 公司相关部门及各开发公司按职责/业务的划分,分别负责组织办理相关的报建/报批、取证工作。3.1 管理中心负责: a) 公司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法人执照、资质评定申报; b) 公司备案申报。3.2 综合部负责:a)《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办理; b)《土地使用证书》办理;c)《建设用地批准书》申办;d)《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e)《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f)《施工许可证》的申办; g)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办;h) 《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3.3 工程部负责办理: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的申报。4.0 作业内容4.1 公司项目开发新立项目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报建/报批、取证手续,猎取有效的批准/注册/许可文件。4.2 各负责办理报建/报批、取证的部门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应仔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报建/报批、取证的规定和要求,准备并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做到及时、完整、准确、清楚。4.3 房地产项目公司注册及资质等级的办理4.3.1 本程序所称项目,是指由公司投资或与他方共同投资,从策划、立项、筹资、设计、工程建设、直至经营的全过程。4.3.2 公司或与他方共同投资开发的项目,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法人执照。4.3.3 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a)有明确的章程和固定的办公地点; b)有独立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有上级部门或理事会任命的专职总经理/经理,并配备与企业资质等级相适应的专职技术、经济等管理人员; c)有不少于企业等级的自有流动资金; d)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4.3.4 国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资质管理,规定了不同资质等级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和可承担的开发业务。房地产项目公司办公室应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报资质认定申请。4.3.5 以开发项目为对象从事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的项目公司,不定资质等级,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项目规模审定其资金、人员条件,核发一次性《资质证书》。4.3.6 本程序 4.3 条的具体办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