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与适用范围1.1 本程序阐明了飞机部件维修过程中,替代工具设备的申请、评估、审批和管理。1.2 本程序适用于飞机维修工程部生产计划部、工程部、质量部、航线维修部、基地维修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1.3 程序属性□ CCAR121□ CCAR145 航线■ CCAR145 2依据文件CCAR-145《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3定义3.1 替代工具设备:用于飞机维修工作中与适航性资料要求或推举的工具设备具有同等功效的工具设备。3.2 测试设备:制造厂家技术文件中推举的专门用于某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最终放行的设备。4要求4.1 所需的人员岗位:4.1.1工具工程师、设备管理人员4.1.2维修工程师4.1.3工艺工程师4.1.4动力工程师4.1.5工程工程师4.1.6质量分部主管、质保工程师4.1.7飞机维修工程部总(副)经理4.2 职责4.2.1生产计划部:a)负责组织替代工具设备的验收;b)负责将验收完毕的替代工具设备建立台帐并纳入日常保管维护;c)负责建立和保管替代工具设备档案确保资料完整有效;d)负责替代工具设备的申请和评估。4.2.2各维修单位:a)负责替代工具设备的申请和评估;b)负责替代工具设备的验收、测试。4.2.3工程部、发动机管理中心:负责替代工具设备技术审核。4.2.4质量部:a)负责需局方批准的替代工具设备的报批; b)负责审核替代工具设备技术资料的完整性。4.2.5飞机维修工程部:自制工具设备的批准。5规定5.1 替代工具设备需根据飞机维修工程部的审定程序进行审定后,方可使用。5.2 替代工具设备使用前需要报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证实其等效性并获得批准或者认可。5.3 已经通过所在的地区管理局批准的单项维修项目中所包含的替代工具设备不必再安此程序办理工具设备替代审批手续。5.4 对于厂家推举使用,但没有提供设计资料制造的替代工具设备,依照本程序要求审定,方可投入使用。6程序6.1 替代工具设备的申请维修工程师、工艺工程师、工具工程师6.1.1在维修过程中,需要使用替代工具设备时,应提出申请,即填写“替代工具设备审批表”(JW8206-10-01),在“替代理由及替代效果”一栏中应描述替代件和被替代件在结构、形状或其他方面的差异,替代件所能达到的物理特征或功能性或技术性能指标(例如:准确度、量程、计量单位等),最终是否能达到等于或高于被替代件的效果,必要时附上替代工具的技术文件。6.1.2确定测试方案并安排相关维修单位完成工具设备的测试试用工作。6.1.33 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替代工具设备的技术评估,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