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泉水怡家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物业服务合同甲方: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乙方:大连天元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晋良法定代表人:史维忠住所地:中山区人民路72号住所地:甘井子区山东路商城281号14-11号邮编:邮编:资质等级:二级证书编号:辽物字0325号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名称:大连泉水怡家公租房物业服务,招标编号:BXZC2015040),甲方选聘乙方对泉水怡家公租房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1、物业名称:大连泉水怡家公租房A区物业服务
2、物业类型:高层普通住宅小区
3、座落位置:大连市甘井子区
4、建筑面积:26
85万平方米
5、物业管理区域:泉水A区公租房项目,共分A1、A2、A3三个独立封闭小区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配套条件(1)、小区有专业物业服务机构,实行社会化、专业化管理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人员配置合理
(2)、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照片上墙,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3)、各项管理制度完善
(4)、应用计算机等现代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
(5)、整体环境优美舒适
绿化率达到30%以上(包括水面、景点),有较大规模的园林景观
s`(6)、有一定规模的休闲活动场地和固定的活动馆所,并设有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场地及器械、设施
(7)、配置监控系统和电子巡更系统等安全防范设施
2、保安服务(1)、设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服务,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
(2)、配备门岗室及岗亭,门岗室及岗亭美观整洁
设有专业化秩序维护队伍,人员统一着装,文明管护,纪律严明
(3)、小区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巡查制度,按有关规定对住宅区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