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 河南 XX 新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河南 XX 新能源有限公司废料库房工程 工程地点; 驻马店市前进路北段 XX 基地院内 工程内容;废料库房图纸所含全部内容承包方式;上述工程包工包料
二、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25 年 11 月 20 日 竣工日期 2025 年 12 月 20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0 天 三、 质量标准 合格 四、 合同价款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大写
五、合同价款支付;工程陆续开工后,根据工程预算价款的数额,乙方完成图纸全部工程量后 3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价款的 80%(不含变更部分),全部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3 日内,扣除工程价款的 3%质量保证金,下余款项一次付清
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 7 日内一次付清
工程完成后,须提供包括质保金在内全额合法有效发票
六、双方一般责任1、发包人工作;(1)及时做好施工现场“三通一平”
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2)协调处理施工现场的周围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
(4)水准点与坐标点的交验
2、承包人工作(1)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
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