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 签约地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学校校园物业委托给乙方管理订立本合同。一、服务范围 二、工作内容(一)保安工作 (二)绿化工作 (三)清洁工作 (四)水电、门窗、课桌椅、办公台椅的小型维修 三、委托期限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委托费用甲方每月 日前将委托管理费人民币 元付给乙方。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审核乙方拟定的工作计划及规章制度。(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核评定。(三)在本合同生效起为乙方免费提供 平方米的管理用房,免费向乙方提供工作时所需的水、电,提供乙方工作时必需的工具、物料存放地点、临时小休的座椅。(四)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五)负责收集、整理校园物业管理所需的资料,并将复印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交给乙方。(六)对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不文明行为,甲方有权实行措施制止,若因此造成不良后果,追究乙方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七)协助乙方做好宣传工作。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根据甲方委托的范围和工作内容,制订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工作标准,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猎取不当利益。(二)不得将服务项目进行转包。(三)提供进驻工作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四)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在本校服务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并提供福利,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相关规定人员持证上岗。(六)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七)接受甲方和教育局后勤产业服务中心的监督、指导服从甲方的临时性工作安排,对有关整改的要求要及时进行。(八)每学期向甲方公开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九)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每学期末向甲方、后勤产业服务中心上交工作总结。(十)若出现非乙方责任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七、违约责任(一)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停水、停电)造成有关工作服务质量不能达标,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二)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三)甲方违反本合同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有关损失由甲方自负。(四)乙方违反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