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工作程序根据东莞市污水处理厂第二期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我公司将作为业主的全权代表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建设监理
为圆满完成该项工程的建设任务,实现合同确定的工期、质量、造价等控制目标,务请施工单位配合支持我公司,并根据我公司的要求,组织施工与管理
施工单位应于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书面通报施工组织机构及公司在该工程上的负责人,(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职别、职称),即公司代表,在整个施工合同执行期间,由该代表行使合同给予的权力,履行合同义务,负责签发来往信函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开工,并于开工前书面报告施工准备情况,获得我司认可后方可开工
有困难时,可以书面提前5天向监理工程师申述,获准后可延期开工
开工前应将正式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工程师审定,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不得开工
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可分段报审
图纸会审一般在收到图纸后10~15日进行,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抓紧作好图纸会审的准备工作
施工用各类建筑材料均应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样品、材质证明和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采购使用
变更用材时,需事前征得同意,否则监理工程师不预结算
施工单位使用专业分包队伍时,须于分包合同签订前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使用
各类配合比、钢筋焊接及其它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须天事前报送试配试焊结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监理工程师对每道工序的操作及质量进行旁站监理,并要求施工单位于每道工序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又于每一工序完成后进行质量自检,并将自检资料送交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隐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在仔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 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与质检站
与此同时,将隐蔽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