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度假酒店工程消防系统施工合同甲方:**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乙方: (以下称乙方)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温泉度假酒店消防系统安装工程的施工任务,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规、规章,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安装工程的发包、承包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协议如下:第一条 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温泉度假酒店工程消防系统安装工程
2、 工程地点:广武镇大胡村北3、 建筑面积:约 19000 平方米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在合同总价不变的前提下,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消防专业工程的施工、报建、报验及验收通过等事宜
乙方认同甲方所提供消防图纸,将施工图纸优化得到甲方认可后能保证满足施工、安全使用及国家有关消防验收法律规范的要求,同时负责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本项目相关的消防报审、验收,直至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消防使用合格证书,满足本项目开业的消防要求
乙方施工内容包括上述约定的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联动自动报警系统、与消防设备配套的配管穿线、电气控制系统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系统调试
(详见合同附件:温泉度假酒店消防水、电系统图纸;附件为本合同的必要条款
)第三条 承包方式本工程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缩短工期增加费、包长途运输远距离施工费、包全部施工措施费、包不可预见费、包各种规费、包方案优化费、包税金利润、包消防验收合格、质保期内保修等
保证按合同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完成本工程消防专业的全部施工内容,达到并满足消防验收要求(包含图纸不明确的但必须施工才能保证达到消防使用功能和国家有关法律规范及消防主管部门要求的部分)
第四条 合同总工期根据甲方工程进度,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进场施工,乙方必须在甲、乙双方确定的工期内如期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