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质勘查项目预算标准(暂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地质勘查项目预算标准(暂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湘财建[2025]2 号为加强我省地勘项目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国土资源大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湖南省地质勘查项目预算标准(暂行)》,现印发给你们,在具体执行中,将实行“标准一次制定、分期分步到位”的办法,每年的执行标准以当年的通知为准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二 O 一 O 年十二月十四日说 明一、为加强湖南省地质勘查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地质勘查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省有关制度、办法及规定,结合省地质勘查项目预算管理要求,财政厅会同国土资源厅组织讨论制定了《湖南省地质勘查项目预算标准(暂行)》(以下简称预算标准)
二、本预算标准为综合预算标准,适用于湖南省财政投资的地质勘查项目预算的编制、审核及管理
三、本预算标准时根据地质勘查工作特点和项目管理的要求,运用地质勘查预算定额资料讨论制定
工作手段预算中不含利税和应由基本支出的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管理费为 5%
四、本预算标准由地质勘查工作手段预算标准、地区调整系数二部分组成
五、地质勘查工作手段预算标准包括:地形测绘、地质测量、遥感地质、物化探、钻探、山地工程(坑探、浅井、槽探)、岩矿测试、其它地质工作、施工场地建筑等
六、本预算标准是以全省基础定额水平为主要依据制定,对不同地区野外工作费用支出的差异,通过地区调整系数进行调整
地区调整系数主要考虑野外施工期、工资水平、运输条件等主要因素
地区调整系数适用于地形测绘、地质测量、物探、化探、钻探、坑探、浅井、槽探、遥感地质野外验证等工作手段
地区调整系数不适用于地形制图、遥感地质解译、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