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FAS)系统设计法律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GB50045-9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法律规范》(GBJ116-8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法律规范》(GBJ-50166-92)酒店火灾报警系统功能要求系统设计和实施应严格按国内关于消防的法律规范进行设计、设备配置和施工
消防系统应与楼宇管理系统(BMS)实现二次监控的管理方式,增强统一管理,联合监控的能力
根据控测区的不同情况,将采纳不同类型的智能火灾探测器
这种探测器能够准确地监测和推断出探测区是否有火灾发生
不但达到不漏报,而且可以探测反映出烟、火的变化趋势,并将这些信息转化为适当的报警动作指标,相应地发出预报警和报警的信号,减少系统的误报率
消防系统的数据线路、信号线路应安全可靠,具有“再生”的能力
消防控制器应当功能齐全,能够对探测信息进一步进行分析、处理
存储记忆的容量大,能够现场进行各种功能编程,历史记录及当前报警信息中文化,而且简洁明了,操作方便
系统配置彩色图形显示器,它可以利用平面和立体彩色图形方式显示设备空间布局、报警探头的位置及状态、消防设备及联动设备的状态等,画面切换方便
根据的规定,消防系统要单独设置,但通过通讯接口方式与BMS 连成一体,将消防系统的运行情况实时地传输到楼宇设备管理主计算机 PC0 上,PC0 将完成对 FAS 的二次监测,并便于楼宇设备的联动控制,便于消防时的金汇综合大楼全局协调、便于消防系防的设备维护、维修和管理
系统对探测器故障、线路故障、主机设备故障具有自检测的功能,并且能够自行诊断,报警显示
系统对消防设备的控制要达到准确、可靠、迅速的要求,对消防设施的基本联动控制内容为:防火门及防火券帘的控制;排烟、加压送风控制;消防水泵控制;喷淋水泵控制;疏散广播、警铃控制;气体自动灭火控制;电梯控制;消防通信;紧急诱导照明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