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横琴新区综合管廊施工管理规定由于综合管廊内各系统设备、缆线、管线数量庞大,设备架设结构复杂,施工单位、管线用户单位较多
为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综合管廊内设备、设施的安全,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联系,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施 工单 位进入 综合 管廊施 工作 业前, 需按 规定递 交《 珠海市 横琴 新区综 合管廊施工 申请表 》 、相 关施 工方案和设 计图 纸 、 相应 管 线单位 委托 证明 、 所 有 施工作 业人 员名单 及身 份证复 印件 、 特种作 业 人员的 专业 资格 证书复印件、 安全 员证复 印件 等,通 过珠海大横琴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下称“城资公司”) 和管 理 公司 审批 同意后 ,方 可进入 综合 管廊
施工单 位办 理进入 综合 管廊施 工手 续需交 纳施 工保证 押金 壹万 元 ( 10000 元 )
施 工 保证押 金须 银行转账 , 转 入珠海大横琴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专用账 户, 银行账 号: 2025 0275 0910 0 001441 ,开户 银行 : 中国 工 商 银行 珠 海分行 横琴 支 行 , 凭转 账回执 开具 施工保 证押 金收据 ,施 工期间 若出 现违反 综合 管廊施 工管 理 规定 的行 为,按规定在施 工保 证押金 内扣 除相应 款项 ; 施工结束 , 经管理 公司 工作人 员检 查完毕 , 确 认没有 违 反 施工管 理规 定 , 则 无 息全额 返还 施工保 证押 金
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管廊内设备设施的损坏,须对损坏部分进行修复,并承担因此造成的责任及产生的费用;施工单位须保管好综合管廊临时出入证,若因遗失证件,施工单位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进入综合管廊后所有物件自行保管,如施工设备、施工材料等放在综合管廊内,管理公司不负责保管
三、办理施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