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 XX 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全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局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承包是企业内部责任承包,采纳全额承包责任书的形式
第三条 项目全额承包的原则:目标控制、基数合理、抵押承包、确保上缴,节约嘉奖,超支受罚
第四条 项目全额承包实行全面责任承包,实施指标控制,具体指标及奖罚办法应在项目全额承包责任状中明确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
第二章 项目承包管理职责第六条 公司(分公司)与项目的关系1、项目经理部是公司(分公司)派出管理工程项目的一次性管理机构,项目与公司(分公司)之间既有行政隶属关系,又有经济合同关系
2、项目经理是公司(分公司)在工程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受(分)公司经理委托,履行(分)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约,对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负责,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的关系
第七条 公司(分公司)的职责1、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并审核(批)项目编制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2、选聘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
3、建立项目成本测算体系,公平、合理地测算项目承包基数,并组织签订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
4、提供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周转料具、资金等生产要素
4、协调项目与项目之间、项目与外部之间的关系,为项目生产制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为项目办理或提供施工生产必备的法律手续和相关资料
6、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指导与监督
7、及时组织或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结论和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进行兑现
8、负责项目的回访与保修工作
第八条 公司(分公司)的权限在项目管理上,公司(分公司)是管理中心,项目是执行中心,以下几个方面的权利由公司(分公司)实施集中控制
1、工程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