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产业发展顾问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贵州余庆经济开发区受托方(乙方):黄文辉团队签订日期:贵州余庆经济开发区烟花爆竹产业发展顾问服务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贵州余庆经济开发区联系人:电话: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人: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龙溪烟花爆竹产业选址规划、招商引资发展、烟花爆竹产业产品营销、新产品研发、烟花爆竹产业发展前沿信息收集利用、新设备新机械使用、研发、旅产一体结合、烟花爆竹产品燃放等提供咨询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烟花爆竹产业发展项目的咨询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顾问内容1、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其烟花爆竹产业(包括招商引资、新机械新设备引用、产品展示展销推介、烟花爆竹产业选址规划、烟花爆竹产业产品营销、新产品研发、烟花爆竹产业发展前沿信息收集利用、旅产一体结合、烟花爆竹产品燃放等)的咨询顾问,负责对甲方烟花爆竹产业发展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2、顾问内容具体包括:烟花爆竹产业发展环境的分析建议、或烟花爆竹产业产品的研发创意打造建议、或新机械新设备开发的发展方向及前景预估、或同类型项目开发的国际国内先进经验、投资、运营分析建议等。3、参加甲方关于烟花爆竹产业发展的决策会议、招商引资考察、展示展销策划、燃放选址策划等。4、顾问内容主要围绕甲方产业发展的顾问需求进行,超出烟花爆竹产业类型项目的服务不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内,需另行约定。第二条顾问团队1、由乙方叁位专业咨询师组成的顾问团队为甲方项目提供服务。其中黄文辉为固定顾问,担任顾问团队负责人,其他人员视甲方项目建设情况及乙方公司人员安排而定。2、根据项目的需求,双方可在充分协商后变更顾问团队人员名单。但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更换固定顾问。3、乙方应自行保障其顾问团队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如遇有威胁或侵害团队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事件,可以暂停正在进行的顾问服务。第三条顾问成果及要求1、乙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合同要求完成其顾问服务工作。乙方提供的顾问成果应与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相符。2、顾问成果包括:2.1在已有策划、规划等方案的基础上,提出修改提升的建议。2.2针对开发前期或规划前期的项目,提出创意的方案和设想。2.3针对开发中的项目方案,提出修改提升建议。2.4对按照顾问团队建议进行修改后的项目方案,协助甲方与政府等相关单位沟通。3、顾问成果深度说明:书面顾问成果深度为项目的顾问建议书,主要内容为项目概况分析、发展定位初判、重点项目初步示意,不包括规划和测算内容。乙方基于行业经验及常识对目标项目进行常规判断和分析,不采用策划、规划方案的成果形式。如甲方项目确有需求,则另行合同约定。4、每一个项目的书面顾问建议汇报沟通两次(初步方案沟通一次,修改后沟通一次)视作1天的顾问服务,如沟通汇报次数超出两次,则仍按照沟通汇报一次视作1天的顾问服务。5、顾问成果形式包括:口头顾问建议、书面顾问建议。6、顾问成果质量:6.1顾问成果应符合项目实际;具备前瞻性、科学性、创意性;能够助推项目的发展。6.2书面顾问成果应保证形式规范,内容针对性强、具有专业知识技术含量,并能够对甲方在烟花爆竹产业项目开发的过程中提供相应的支持。6.3顾问成果须以中文表述,采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7、顾问成果确认:7.1乙方提交的书面顾问成果,经甲方确认,甲方应向乙方反馈书面确认文件,作为乙方向甲方收取顾问价款的依据。7.2乙方提供的非书面顾问建议,经甲方确认,甲方应向乙方反馈书面确认文件,作为乙方向甲方收取顾问价款的依据。8、顾问成果修改及变更8.1对书面顾问成果中存在的缺陷或不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形式做出的修改指示或通知后,立即进行修改,并在与甲方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完成并提交。8.2凡由乙方主动提出的对原顾问成果的修改或补充,不论其变更程度多大,均不视为乙方提供的附加服务。第四条顾问期限本合同顾问期限总计壹年,自2016年1月—日起至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