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上海***房地产进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南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 总则1、工程名称:***美景城 14#地块 1~8 号楼。2、工程地点:闵行区平阳路、古美西路。3、承包范围:土建、水电安装及外装饰、室外总体。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开竣工日期:自 2001 年 10 月 30 日始 2002 年 12 月 31日止,总日历工期:426 天。6、总建筑面积:123268 平方米。7、合同造价:16025 万元。8、质量等级:优良。二、 合同文件解释顺序合同文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 本合同条款、合同附件。2、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义务的纪要、协议。3、 工程图纸。4、 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经甲方认可的工程增减签证单、报价及其它经双方认可的有关文件。5、 标准、法律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等。 三、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1、合同语言: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2、适用法律、法规: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地方法规、规章及法律规范性文件。3、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或相互冲突时的适用顺序依次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法律规范性文件;同级法律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优先适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法律文件。4、适用标准、法律规范:本合同中明确约定国家标准、法律规范的,施工中必须使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法律规范;没有约定或国家没有相应标准、法律规范时,应依次应依次使用行业标准、法律规范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法律规范。甲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法律规范。 四、工期1、 工期延误发生以下事由导致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⑴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含分项工程的修改);⑵ 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一周内累计超过 48小时;⑶ 不可抗力;⑷ 未按规定日期提供施工图;⑸ 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一周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一周内予以书面明确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