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甲控材料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柯桥轨道交通工程质量,进一步法律规范甲控材料管理,依据有关标准、法律规范,结合柯桥轨道交通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杭绍城际轨道交通工程甲控材料的管理
第三条 甲控材料分为两类,一类是指由区轨道交通集团公司规定品牌或代理商范围,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二类是指由施工单位自行选择采购的材料,选择前应将材料生产厂家报批轨道交通集团公司审批(具体材料名单见附表 1)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甲控材料厂家负责按工程需求计划及时组织生产、供应、技术指导、售后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 施工单位负责工程所需甲控材料的采购、进场验收、检测及安装工作,对项目使用的材料质量负总责
第六条 监理单位负责材料的进场验收、抽检(按法律规范要求的比例平行检测)、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项目使用的材料日常监督检查负总责
第七条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材料的技术标准及性能参数要求,对各参建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第八条 施工、监理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须经集团认同,并纳入集团公司管理考评
第三方检测单位负责对进场的甲控材料进行质量检测,检测报告须在 24 小时内同步报业主现场项目部及集团质量安全部备案,电子件报集团质量安全部,原件报业主项目部
第三方检测须在材料进场前完成
第三方检测取样、送样、检测过程须有施工单位主管工程师、专监、甲控材料联系人全程见证;监理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过程须有业主代表见证;检测过程须留存影像资料
第九条 集团总师室牵头建立健全材料品牌库的准入及退出机制,组织审查甲控材料品牌入围手续;工程建设、机电设备部负责甲控材料入围前的招标、考察工作;监察审计部负责监察
第十条 集团质量安全部负责对甲控材料供应厂家或供应商进行考核管理,各业主现场项目部负责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第三章 入围报审手续办理第十一条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