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边坡工程与环境§12.1概 述§12.1.1环境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指出:“所谓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进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这里指的是作用于人类这一客体的所有外界事物,即对人类来说,所谓环境就是人类的生存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进展的各种因素的总和。环境总是相对于某以中心事物而言的,总是作为某一中心事物的对立面而存在的。它因中心事物的不同而不同,随中心事物的变化而变化,与某一中心事物有关的周围事物就是这个中心事物的环境。 环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可按环境的形式、环境的功能、环境范围的大小和环境要素等不同的原则进行分类。在环境科学中最常用的分类法是把环境分为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 自然环境在人类出现之前就已存在,是赖以生存、生活和生产所必须的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的总称,即阳光、温度、气候、地磁、空气、水、岩石、土壤、动植物、微生物以及地壳的稳定性等等自然因素的总和。自然环境按人类对其影响和改造的程度,又可分为原生自然环境和次生自然环境。原生自然环境是指未受人类影响,或只受人类间接影响,景观面貌基本上未发生变化,根据自然规律进展和演替的区域。次生环境是指受人类进展运动的影响,景观面貌和环境功能发生了某些变化的自然环境。次生环境的进展和演替,虽然受人类影响,但基本上仍然受自然规律的支配和制约,所以它仍然是属于自然环境的范畴。 社会环境(人工环境)是人类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为了不断提高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通过长期有计划、有目的的经济和社会进展,逐步制造和建立起来的一种人工环境。如城市环境、农村环境、工业环境等。社会环境是与自然环境相对应的概念社会环境的进展和演化,既受自然规律,又受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的支配和制约。社会环境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进展的标志,它随着经济的进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进展而不断地变化。社会环境又称智能环境、技术环境或社会生活环境等。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就是这样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进展而来的。社会环境的好坏,对人的工作与生活,对社会进步,都影响极大。§12.1.2环境岩土工程环境岩土工程是一门跨学科的新兴科学,它包括土壤和岩石以及它们和各种环境因的相互作用。它与环境圈(包括大气圈、生物圈、水圈、岩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