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设施临时围护施工方案1
概述安全设施包括护栏、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的施工及有关作业
应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法律规范》(JTJ 074-1994)和图纸的要求及按监理人的指示进行施工
立柱应采纳新的、整根的 4*4 方钢
⑵ 道路交通标志1)道路交通标志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和《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 279—1995)的规定执行
2)道路交通标志的反光方法及反光膜级别,应符合图纸规定;如无规定时,应根据不同道路等级和标志类型,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附录 A 及《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 279-1995)的规定办理
3)在同一地点设置两种以上的标志时,可合装在一根立柱上,但最多不超过四块;多块时按警告、禁令、指示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排列
⑶ 道路交通标线道路交通标线包括各种路面标线、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应根据图纸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的规定设置
施工方法⑴ 彩钢夹心板护栏2)施工方法1、设置于路中的彩钢板护栏,应置于已完成道路上,并保证在一条线顺直、平整
2、立柱放样:施工之前应根据图纸进行立柱放样,并以通道、立体交叉、分隔带开口及入孔处等为控制点,进行测距定位
放样后应调查每根立柱下的地基状况,如遇地下管线、泄水管等,或涵洞顶部埋土深度不足时,应改变立柱固定方式,或调整立柱位置
涵洞、通道等顶部的护栏立柱的基础应作预先处理
立柱放样时可利用调整段调整间距,利用分配方法处理间距零头数
3、立柱安装应与图纸相符,并与公路线形协调
立柱可采纳钻孔法进行安装
立柱定位后应用与路基相同的材料回填,并分层夯填密实,每层厚不超过150mm
铺有路面的路段设置立柱时,除非另经监理人批准,护栏立柱的安装,一般在路面铺筑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