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某花园二期消防、给水安装工程合同 ( 合 同 编 号 : 20250717)甲 方: 乙 方:地 址:地 址:电 话:电 话: 甲方委托乙方总承包 阳光 ** 二期室内外消防系统以及生活给水系统 安装工程 双方责任,加强配合,确保施工顺利完成,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一
工程名称:阳光**花园二期商住小区 22-27、31-35、60 幢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范围: 1、室内外消防安装工程; 2、喷淋安装工程; 3、消防报警系统安装工程; 4、二期地下室水泵房安装工程(潜水泵除外); 5、生活给水安装工程(含一期泵房至二期的生活给水加压主管)
工程造价:人民币( 大写 ) 壹佰陆拾捌万元整(含税)
(小写) 1680000 元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
乙方负责购买该项工程所需之中设备主材及辅材,具体材料品牌按预算表内容执行
主要材料暂定如下表:材料品牌材料品牌消防管广州华岐消防箱中山新海生活给水主管顺德联塑消防控制中心北京狮岛生活给水挂墙管中 山 华 通 或 顺 德 联 塑PPR阀门中山三和 二
甲方协调总包单位提供用电和安装条件给乙方,乙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支付工程造价的 1
5%作为总包配套费
乙方负责协调配合各有关施工单位的进度
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设计图或竣工图并负责送当地验收部门审批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及报价项目进行施工,并按时完成该项工程,对原设计有变更的,应经过甲方的同意
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对该工程进行免费保修二年(由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保修期间,如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坏,一切与乙方无关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12 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