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基础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为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桩基施工任务,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桩基工程二、工程地点:**路东,**路南三、工程量:3#、6#、7#、10#、11#、16#、20#、21#栋楼桩基工程四、桩 型:深层搅拌桩(有效桩长 10 米;桩径 500)第二条 承包方式、工程造价1、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2、 单价:每米贰拾肆元肆角伍分。(¥24.45 元/米)3、 结算方式:本合同每栋楼工程造价为单位乘以有效桩长乘以本数楼桩根数。4、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若因地质原因,施工的桩长小于或大于设计长度时,经设计部门的现场认可后,可按实际施工(不应凿去的部分)长度进行计算。第三条 工程款支付乙方完成全部桩基施工任务,甲方什总造价的 25%,测桩合格后支付总造成价的 25%,下余工程款测桩后三个月内再付 44%,余款在质保期满一年付清。甲方违约责任:桩基在施工中,未按双方约定条款付进度款,乙方不得停工,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桩基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应按按规定检测。超出45 天不进行检测者,乙方则视为本工程桩基合格。第四条 合同工期本合同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工期总计 天。如因停水、停电、下雨、下雪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以及当地发事纠纷等原因影响施工时,工期顺延。工程工期按具备开工条件,有效工期算起。第五条 双方职责一、甲方职责 1、负责完成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清除施工现场内地上建筑和地下障碍物,各种管道及空中线路等。 2、负责向乙方现场交验坐标及高程控制点。 3、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到施工现场内约定地点,并满足施工期间正常的需要。 4、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否则,因此造成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补偿。 5、负责协调施工场地周围的民事关系,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民事纠纷。甲方不能根据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人员工资和计算机械台班费,工期相应顺延,并承担违约责任。二、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及钻机设备及时进场,抓紧时间在 日内做好开钻前安装调试设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