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局集团济南****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劳动工资分配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工资结构,完善项目经理部内部分配制度,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实现工程项目各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根据《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劳动工资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项目经理部现行工资制度实施以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局集团济南****有限公司直接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和委托各单位组建的工程项目经理部。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定员编制第三条 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与定员编制。一、公司直接组建的项目经理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济南****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操作规程》规定的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设置原则,拟定机构设置、定员编制、职责范围,经公司讨论同意后,公布实施。二、公司委托所属单位组建的项目经理部,由受托单位提出建议,报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部、施工技术部审定,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受托单位自行配置公布实施。三、公司成立直冠“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部,须报集团公司批准;所属单位成立直冠“济南****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部,须报公司审批。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员工配置一、项目经理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公开招聘或组织聘任的方式产生。二、项目经理部其他管理员工,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推举人选,实行双向选择。三、为培育教育人才,公司在项目用人计划外,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若干见习生。四、项目经理部作业层(架子队)员工,由项目经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签订的责任书中规定的应安排用工数量,提出所需工种、人数需求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人力资源调剂中心根据计划,根据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推举,实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第三章 项目经理部内部分配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内部分配形式对项目经理部实行分层考核和分配,即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项目经理部管理层员工(不含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岗薪制;劳务作业层员工实行以 “工、料、机承包”为主、“劳动定额计件工费承包”为辅的分配形式。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年薪制一、年薪制的范围:项目经理、书记、副经理等领导班子成员。二、年薪制支付的基本条件是:项目经理部不亏损,且货币回笼率达到80%(指开累实际收回货币额占按合同规定和批准验工计价计算的应该收回的工程价款的比例),现款上缴率达到70%(应上缴公司计价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