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管理标准第一节 工程勘察管理标准标准编号: 1 目的为加强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承建的勘察-设计-施工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工作管理,制定本标准。工程勘察是根据项目可行性讨论报告及其审批文件的要求进行,其任务是对拟建工程项目的场地进行勘察,查明场地和地基的工程特性,对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评价,提出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方案寻建议。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承建的勘察-设计-施工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工程项目的地质勘察管理工作。3 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3.1 引用标准3.1.1 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法律规范》;3.1.2 其它相关法律规范(略);4 专业术语定义(略)5 职责5.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总承包事业部总工程师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本标准执行的有效性。负责收集和整理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总承包事业部授权后修订本标准。5.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技质部部长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上报本标准监督及完善负责人。5.3 市场部负责组织地质勘察招标工作,并将招标结果上报总工程师。5.4 项目经理部在选择地质勘察单位过程中负责邀请据有相应资质的地勘单位,并对其进行初审;确定地勘单位后,项目经理部负责对地勘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地质勘察工作顺利进行。6 执行标准6.1 地质勘察任务应由据有相应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承担,项目经理部负责邀请、初审地质勘察单位,依据初审结果向总承包事业部推举多家拟选择单位,由市场部负责组织招投标。最后由总工程师依据招投标结果确定勘察单位,由市场部负责签订地质勘察合同。6.2 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制地质勘察任务委托书,由总工程师负责审批。6.3 任务委托书应明确地质勘察内容,应符合如下规定:6.3.1 查明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地层结构、持力层和下卧层的工程特性、土的应力历史和地下水条件以及不良地质作用等;6.3.2 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确定地基承载力,预测地基变形性状;6.3.3 提出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建议;6.3.4 提出对建筑物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方案建议;6.3.5 对于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