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林护林员选拔聘用、监管、考核和奖惩办法根据《河北省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冀财农[2025]2 号)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加强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护林员的管理工作,明确护林员的选拔聘用标准,法律规范护林员选拔聘用考核程序,特制定本办法。一、选拔聘用条件1、热爱林业,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一定的林业生产经营知识,初步掌握林业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2、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违犯林业政策法规的行为敢抓敢管。3、遵纪守法,无滥砍盗伐等违犯林业政策法规的行为.4、身体健康,能满足工作需要,年龄在 18 至 55 周岁之间,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原则上为男性公民。5、党团员、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从事过林业工作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6、有稳定工作收入者不得聘用.7、在当地群众中反映恶劣的人,不得聘用。8、委托护林员、联户代表和自主管护个人应参照上述标准推选。9、需参加林业局每年举办的护林员培训班,并考试合格取得护林员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二、选拔聘用程序1.专职护林员的聘用.专职护林员经乡村集体、国有林场根据乡林业站(村委会或社区)、林场推举,分别经乡镇政府、县林业局考试考核、公示等程序聘用专职护林员,经县林业局公益林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集体专职护林员与乡林业站(社区、村委会)、国有专职护林员与林场签订管护合同。2.委托护林员的聘用。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推举委托护林员人选,征得林权所有者同意后,签订委托管护合同.委托护林员与乡镇林业站(村委会)签订管护合同。3.联户代表的聘用。一般先从已开展林地经济活动具备独立管护经营能力的种养户开始,实行联户管护的方式,联户推举联户代表,签订联户管护协议书.联户代表与乡镇林业站(村委会或社区)签订管护合同。4。自主管护个人的聘用。面积较大具备自主管护经营能力的有林大户, 或自留山、公益林区划界定前已承包经营的山林,可自主管护,管护责任人与乡镇林业站(村委会或社区)签订管护合同。5。专职护林员、委托护林员、联户代表、自主管护个人须经上岗培训后,统一管理考核.三、监管护林员由林场、乡镇林业站(村委会或社区)负责监管,并在林业局、乡镇政府的组织下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解聘管护合同。四、管护责任区划定各地要根据当地公益林布局特点,因地制宜地划定管护责任区。根据管护责任区基本情况,参考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确定护林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