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 O 1 O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计划出版社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粤建市[2 0 1 0]1 5 号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律规范》(GB50500 一 2025)、《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07 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 4O 号)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制订了《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本计价依据包括《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现印发给你们,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2O06 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粤价字 (2O05]145号)、2O06 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O05]146 号)、2O06 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25]147 号)、2O06 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25]148 号)、2025 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25]149 号)同时停止执行。本计价依据是工程计价的标准;是编审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调解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凡在 2025 年 4月 1 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定合同的工程,均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律规范》(GB50500—2025)和本计价依据计价.20l0 年 4 月 1 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合同的工程,有约定的按其约定计价,没有约定的则不得调整。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本计价依据的印发、勘误、解释、补充、修改、应用软件管理等工作由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二 O—O 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工程计价依据通知2 术 语2.0.1 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建设工程在决策、设计、发承包(招标投标)、施工和竣工等各阶段开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或定额计价方法的工程计价活动。2.0。2 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律规范规定计算建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