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 发 工 资 协 议甲方:威海市金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支持、共同进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发工资等个人款项有关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 总述1.甲方指定乙方的 支行为代发工资业务的主办支行。2.本协议所称的代发业务是甲方委托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款项批量转入甲方职工在乙方开立的邮政储蓄活期存折(借记卡)帐户中,属于个人款项批量入账业务.3 。本协议中代发的工资为广义概念,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给其员工个人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款、医药费、差旅费 、业务经费等款项。第二条 开立帐户1 。 本次代发业务使用的邮政储蓄账户由乙方经办支行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统一实行批量开户。为保证准确及时开立个人账户, 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将经核实的甲方员工开户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及职工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两面)提交给乙方经办支行,以便乙方根据甲方人数, 准备活期储蓄存折。2 。甲方提供的职工开户资料包括: 职工工号、职工姓名、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职工工号不得重复,职工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3。新开户发放存折和储蓄卡时,由甲方指定人员到乙方主办支行营业厅统一办理签收,并及时发放到甲方员工手中,不得截留。如存折和储蓄卡交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后出现员工账户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在为员工发放存折和储蓄卡时,应提醒每位员工及时更改存折和储蓄卡初始密码, 并妥善保管好储蓄凭证。4.甲方如发生人员增加或变更时,应于该次代发资金入账日的前3 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内将新增加或变更人员的开户或变更资料送交乙方. 乙方根据开户资料向甲方提供追加人员代发款项的活期储蓄存折, 并根据变更资料进行调整。5.甲方职工因储蓄卡或活期储蓄存折丢失等原因需更换储蓄卡或活期储蓄存折时,应及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挂失补发储蓄卡或储蓄存折手续。第三条 代发流程1 。甲方应在代发前2 天将实发工资总额通过第 种方 式 支 付 给 乙 方 , 并 向 乙 方 提 供 加 盖 印 章 的 代 发 工 资 书 面 文 件( 包括职工工号、职工姓名、邮政储蓄存折账号、代发金额) 。(1 )现金(2 )转账支票( 3) 网 上 银 行 账 户 直 接 到 账 , 乙 方 账 号 全 称 : ,开 户 行 : 账 号 : ).2 。乙方在确认甲方实发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