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2025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一个组织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它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关于重要环境因素的信息,制定和实施环境方针与目标
本标准适用于组织确定其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那些环境因素
但标准本身并未提出具体的环境绩效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a) 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环境管理体系; b) 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环境方针; c) 通过下列方式证实对本标准的符合: 1) 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 2) 寻求组织的相关方(如顾客)对其符合性的确认; 3) 寻求外部对其自我声明的确认; 4)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认证(或注册)
本标准旨在使其所有要求都能纳入任何一个环境管理体系
其应用程度取决于诸如组织的环境方针,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运行场所和条件等因素
本标准还在附录 A 中对如何使用本标准提供了资料性的指南
2 法律规范引用文件 无法律规范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审核员 auditor 有能力实施审核的人员
2 持续改进 continual improvement 不断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强化的过程,目的是根据组织的环境方针,实现对整体环境绩效的改进
注: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于活动的所有方面
3 纠正措施 corrective action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的原因所实行的措施
4 文件 document 信息及其承载媒体
注:媒体可以是纸张,计算机磁盘、光盘或其他电子媒体,照片或标准样品,或它们的组合
5 环境 environment 组织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注:从这一意义上,外部存在从组织内延伸到全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