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收方管理办法(试行版)修订记录日 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2025
01初始建立(目 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目的 1第二条原则 2第三条适用范围 2第四条职责范围 2第二章管理内容 2第五条工作职责 2第六条准备与组织 2第七条原始单据的格式、确认及档存 2第八条工作要求 3第三章相关文件及附件 4第九条相关文件 4第十条表格 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1
法律规范专业工程师与造价工程师收方工作的操作流程,保证项目开发的顺利进行
本办法作为《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的补充管理制度,和《现场签证管理办法》配套执行
第二条原则1
尊重事实,客观、公正
确保收方的准确性、及时性和真实性第三条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开发项目的收方工作
第四条职责范围1
集团造价采购中心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及监督检查
各开发公司负责本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
集团下属各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管理细则,但是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管理办法冲突
第二章管理内容第五条工作职责1
现场专业工程师负责组织、准备收方工作,审核收方依据
现场造价工程师参加收方并负责预估,对收方单数据的真实、准确及完整负责,对收方的方式、原则及记录方式(计算方式)负责
造价采购部造价工程师负责参加 3 万元及以上的收方并审核数据的真实、准确和资料的完整性
第六条准备与组织1
专业工程师提前将须收方依据、实物照片和相关收方资料提供给现场造价工程师
现场造价工程师须根据收方依据、实物照片和相关收方资料判定内容,结合合同约定做出预判需要收方的工程总费用并告知专业工程师
专业工程师根据造价工程师的预判至少须提前一天(紧急情况除外)通知现场造价造价师,及其他须参加收方的各相关人员(造价采购部造价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