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 医院工作人员胸牌管理办法医务人员佩证上岗,是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也是我们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手段
经院党委讨论,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对胸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除保安、保洁、食堂外的在我院工作的全体人员
第二条 胸牌是员工个人身份识别的标志,主要由院徽、姓名、工号、职称、职务、学历等内容组成
第三条 胸牌的制作、发放、回收工作由以下部门负责:党委办负责医院在职职工,见习人员;科教科负责规陪、进修、实习医生;护理部负责规陪、进修、实习护士
第四条 胸牌管理具体规定1
员工胸牌为身份识别、证明岗位资质及接受社会监督之用,不得作为其他身份之证明
员工应珍惜、爱护好各自的胸牌,保持胸牌干净,严禁在胸牌上胡乱张贴或涂画
故意毁坏自己或他人胸牌者,一经查实将作记过处理
胸牌由于正常消耗损坏(佩戴五年以上),凭原胸牌可免缴工本费,予以更新胸牌
新入职员工、晋级晋称、岗位调动、职务变动需要制作胸牌的,由医院统一免费制作
因个人原因损坏(遗失)胸牌,应到胸牌所属部门登记制作,需提供姓名、工号、职称、职务、学历、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到财务科现金出纳室缴纳每个胸牌 5 元的工本费
员工损坏(遗失)胸牌必须第一时间到胸牌所属部门补办,超过两个工作日仍未登记补办者将以缺勤处理
员工胸牌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员工之间不得自行对胸牌进行调换
不得擅自涂改胸牌内容或伪造胸牌,一经查实,严惩不怠
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所属员工佩戴胸牌,并由党委办、监察室不定期进行效能督查,对经提醒仍不挂牌上岗的,给予全院通报批判,并与科室绩效考核相挂钩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1)利用胸牌在外做不正当或有损医院声誉、利益的事情者; (2)将胸牌借给他人参加违法活动,造成医院声誉、利益受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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