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 医院工作人员胸牌管理办法医务人员佩证上岗,是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也是我们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手段。经院党委讨论,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对胸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第一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除保安、保洁、食堂外的在我院工作的全体人员.第二条 胸牌是员工个人身份识别的标志,主要由院徽、姓名、工号、职称、职务、学历等内容组成.第三条 胸牌的制作、发放、回收工作由以下部门负责:党委办负责医院在职职工,见习人员;科教科负责规陪、进修、实习医生;护理部负责规陪、进修、实习护士。第四条 胸牌管理具体规定1。员工胸牌为身份识别、证明岗位资质及接受社会监督之用,不得作为其他身份之证明。2。员工应珍惜、爱护好各自的胸牌,保持胸牌干净,严禁在胸牌上胡乱张贴或涂画。3。故意毁坏自己或他人胸牌者,一经查实将作记过处理。4.胸牌由于正常消耗损坏(佩戴五年以上),凭原胸牌可免缴工本费,予以更新胸牌.5。新入职员工、晋级晋称、岗位调动、职务变动需要制作胸牌的,由医院统一免费制作。6。因个人原因损坏(遗失)胸牌,应到胸牌所属部门登记制作,需提供姓名、工号、职称、职务、学历、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到财务科现金出纳室缴纳每个胸牌 5 元的工本费.7.员工损坏(遗失)胸牌必须第一时间到胸牌所属部门补办,超过两个工作日仍未登记补办者将以缺勤处理。8。员工胸牌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员工之间不得自行对胸牌进行调换。9。不得擅自涂改胸牌内容或伪造胸牌,一经查实,严惩不怠.10.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所属员工佩戴胸牌,并由党委办、监察室不定期进行效能督查,对经提醒仍不挂牌上岗的,给予全院通报批判,并与科室绩效考核相挂钩。1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1)利用胸牌在外做不正当或有损医院声誉、利益的事情者; (2)将胸牌借给他人参加违法活动,造成医院声誉、利益受损者.X24331 5F0B 弋 20312 4F58 佘$|23076 5A24 娤=32368 7E70 繰第五条 胸牌佩带规定1。凡在临床一线、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一律佩戴胸牌.2.胸牌应统一挂在左侧胸前,佩戴要端正;不得挂于上衣衣兜内或以其他物品遮盖,违者以未佩戴胸牌处理。3。新入职员工试用期间以及试岗人员也必须佩戴临时胸牌.员工试用期满后由党委办统一发放正式胸牌,试岗人员试岗结束后需将胸牌交回党委办。5.员工离职时,须将胸牌交回党委办注销。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医院党委办公室。 20xx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