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公司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本公司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 2016 年 6 月 24 日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X 国资发【2025】XXX 号、集团财字【2025】XXX 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有资产交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公司结构调整优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XX 产权交易所公开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一)股东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和本公司转让对外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行为(以下称企业产权转让);(二)股东对本公司增加资本的行为和本公司对所出资企业增加资本的行为(以下称企业增资),政府以增加资本金方式对本公司的投入除外;(三)本公司及所控股企业、实际控制企业的重大资产转让行为(以下称企业资产转让)
第四条 国有资产交易标的应当权属清楚,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交易,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五条 本公司负责对所控股企业、实际控制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管理,并按要求定期向集团公司报告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子企业的国有资产交易情况
第六条 本公司国有资产交易管理由总经理直接领导
第二章 企业产权转让第一节 职责第七条 本公司企业产权转让工作由 1 号部门归口管理
第二节 审批和工作流程第八条 当本公司需要对外进行产权转让时,由 1 号部门根据企业进展战略做好产权转让的可行性讨论,提出《产权转让可行性方案》
产权转让涉及职工安置事项的,安置方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涉及债权债务处置事项的,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 《产权转让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