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制度的通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保证住院病人的安全,执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管理制度》,具体落实措施如下: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管理制度》各病区上墙,对每位病人及家属进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管理制度》的宣教。2、对陪护人员进行流行病学史、有无不适等情况的详细询问,测量体温,并登记,陪护人员及护理人员签字确认.3、落实每天 14:00 对所有陪护人员测量体温并记录,护理人员签字.4、相关资料放在科室固定点存档备查.即日执行,特此通知。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管理制度》 2、陪护人员流行病学登记表 3、陪护人员每日体温登记表2025 年 1 月 26 日附件 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普通病区陪护管理制度1、疫情防控时期非必需人员不得探视,如有特别情况由病区科主任及护士长根据病情决定。2、一位病人原则上由一位固定的陪护人员陪护,并在入院时发放“陪护证",一张陪护证仅限一名陪护人员使用,非病人及陪护人员不得在医院留宿。3、陪护人员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严格接受医院各关口管理,主动出示“陪护证”,并接受流行病学史调查及体温测量。陪护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口罩请自备。陪护人员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不饮酒、不串病房、不在病房洗澡、洗衣,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保持病房宁静干净,节约水电,爱护国家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4、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有传染病人员,以及近期有武汉及周边疫源地旅居史及确诊患者接触史人员,严禁陪护病人。5、医嘱下“陪客”,应执行陪护人员 24 小时床旁陪护,应根据需要使用医院陪护椅(咨询护理人员),不得自带并使用躺椅或折叠床等。6、陪护人员应身体健康有陪护能力,陪护期间保证自身安全,发生跌倒、疾病等突发特别事件,导致的后果请自己负责。7、家属如有物品或食品传递,请与陪护人员在医院入口处交接.附件 2:芜 湖 市 第 二 人 民 医 院病 区 陪 护 人 员 流 行 病 学 登 记 表日期床号姓名陪 护人 姓名年龄与 患者 关系流 调情 况( 填序 号 )有 无不 适( 填序号 )陪 护体 温告 知 陪 护制 度( 已 告 知打“ √ ” )陪护签字护 士签 字备 注 : 表 中 “ 流 调 情 况 " 及 “ 有 无 不 适 ” 两 项 请 根 据 陪 护 人 员 的 实 际 情 况 填 写 以下 序 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