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工程招标管理,法律规范招标工程程序和内容,保证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并控制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一)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各项目工程招标的管理工作
(二) 工程招标的范围1
综合管网工程、园林工程3
机电(消防、通风、空洞)、弱电工程4
网架、幕墙、门、窗、景观桥、景观、小品、栏杆等5
工程勘察、设计、顾问类6
景观包装工程7
其它工程类项目第二条 管理部门及人员工程部、技术部、信息部、设计院、经营部、采购部及分管领导第三条 管理职责(一) 工程部1
负责土建工程、综合管网工程、园林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包装工程、机电工程等工程的招标2
负责其它工程类工程招标(二)采购部1
负责网架、幕墙、门、窗、景观桥、景观小品、栏杆、电梯、水设备、扶梯工程的招标;2
负责设计、施工一体的游乐项目的招标;3
负责责任内工程招标的招标报告及标书的编制;4
负责招标评审,参加定标工作;5
负责中标后合同洽谈、签订及合同签订后的执行工作
(三)技术部1
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的招标工作;2
负责招标评审、参加定标工作;3
负责责任内工程招标的招标报告及标书的编制
(四)信息部1
通讯网络、服务器、UPS、安全门由信息部发起合同;2
负责中标后合同洽谈、签订、合同签订后的执行工作;3
负责责任内工程招标的招标报告及标书的编制
(五)生产副总 负责组织根据生产计划,提出工程招标需求计划
(六)技术副总、 负责组织编制工程招标中技术要求、质量标准
(七)经营副总 负责组织工程招标工作
(八)预算部、经营部、监察部 负责参加工程招标,负责相应的价格审核、监督工作
(九)总经理 负责批准招标计划,负责批准招标结果
第四条 招标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 竞争择优、诚实守信原则;(三)强强联合、强强合作原则
第五条 招标要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