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法律规范GB7588—202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4年1月1日实施前言本标准的第1、2、3、4章以及7。2.1(部分内容)、8.17.1、9.1。2b)、9.9.6。2(部分内容)、12.6(部分内容)、13.1。1。3、15.2。3.2(部分内容),16。2a)6)(部分内容)、附录C、附录E、附录G、附录M及附录ZA为推举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本标准是根据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的标准EN81—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法律规范》1998年版,对GB 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法律规范》(等效采纳EN81—1:1985)进行修订的。经本次修订后的GB 7588—2025在技术内容上与EN81—1:1998等效,条文编号与之一致.欧洲标准EN81—1:1998与EN81—1:1985相比,内容有较大变动。增加了许多新的技术内容和计算方法。本次对GB 7588的修订除少部分内容根据我国电梯行业情况有所变更外,基本上接受了EN81—1:1998的内容。在本次修订中,主要技术内容变更如下: 1.GB 7588-1995适用范围简洁明确,因此仍保留GB 7588—1995适用范围,为了明确起见,加上“病床电梯”,删去EN81—1:1998的使用范围。 2。本次修订对EN81—1:1998所引用的标准做了以下转化: (1)属于EN81—1:1998“引用标准”一章中列入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国家标准已被我国等效采纳后成为我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直接引用相应的我国标准号。 (2)属于EN81—l:1998“引用标准"一章中没有列入的,在EN81-1:1998中也未提及标准代号,但其内容上涉及我国应实施的有关标准的,则也列入“引用标准”。如:16。2a)6)中原文为“使用CENELEC符号",列入对应的我国标准GB/T 4728《电气图用图形符号》。又如:对于9.1。2 c)的要求,列入对应的我国标准GB 8903《电梯用钢丝绳》。 (3)属于EN81-1:1998“引用标准”一章中已列入的,但我国尚未转化的国外先进标准,我们直接引用国外标准号,如:ENl2025《电磁兼容性用于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系列标准辐射》,EN12025《电磁兼容性用于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系列标准抗干扰性》。 3.为了与我国其他电梯标准协调,EN81-1:1998中与GB/T 7024《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术语》相同的术语不再列入,仅保留专用术语,并增加了“检修活板门”及“井道安全门”等。 4.根据我国国情,对EN81-1:1998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或调整. (1)增加的内容:如在5.1.2中增加“观光电梯可除外”;在7。1及8。6。3中增加了“对于载货电梯,此间隙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