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操作规程第 1 条 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第 2 条 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持证的电工负责使用管理
第 3 条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
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第 4 条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头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第 5 条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根据下述操作顺序:一、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二、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第 6 条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并挂牌标志
第 7 条 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第 27 条要求,并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第 8 条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常常维修和干净
第 9 条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不准乱剪乱接电源线
第 10 条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熔体或铁丝、铜丝、铁钉等金属体代替使用
第 11 条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
严禁挂晒衣服等生活用具,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第 12 条 电工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电工技术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第 13 条 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一、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二、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
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三、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四、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五、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第 14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