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报考指南考试简介报考条件考试科目成绩管理考试时间报名时间免试条件注册管理招生方案网络培训 考试简介—-返回顶部-- 建造师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 14 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25 年 2 月 27 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25〕5 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人事部、建设部依据国务院上述要求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出台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25]111 号)
报考条件-- 返回顶部 --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讨论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 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 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