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25 年版)一、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5 年版)》共 1000 分,其中第一部分“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650 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350 分
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不合格中西医结合医院划分标准如下:(一)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分≥900 分;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 85%;3.第二部分得分≥300 分;4.核心指标全部达到要求
(二)三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分≥750 分;2.第二部分得分≥245 分; 3.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9;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8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1.总分<750 分;2.第二部分得分<245 分; 3.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9 或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8
二、《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25 年版)》核心指标《标准》及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具备否决作用
核心指标及要求如下:(一)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核心指标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指标二:中医类别中医及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中医及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 6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 5 个百分点
核心指标三:科室制定至少 3 个以上常见病及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